因工作需要,泉州丰泽法务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丰泽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要求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法律工作相关从业经验的,优先考虑。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含毕业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
5.熟练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曾因违纪违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被开除辞退解聘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8.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由丰泽法院统一组织,采用线下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具体执行标准以丰泽法院要求为准。
招聘通告通过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看丰泽”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需填写《报名表》(表格请到丰泽法院政治部领取),并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到丰泽法院政治部报名。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轮进行。其中,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入围考试人员名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彩色证件照参加体检,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获知体检结果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方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一律不予录用。
(五)考察:考察对象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线下网点出具的完整版个人征信报告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已就业的考察人选,须在入职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由泉州丰泽法务产业建设有限公司通知公示合格者按期报到,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弃权后的空额人选将从对应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薪资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按规定与泉州丰泽法务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约定到丰泽法院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级别工资等构成,全年人工成本按10万元包干(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费用),具体薪资管理办法由丰泽法院另行制定。
五、其他事项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招聘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招聘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如有意向,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报名地点:丰泽区人民法院办公楼404、406
电话咨询:
0595-28668404、28668406
简历投递:
1432806365@qq.com
190089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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