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所需,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4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2]173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河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采用考核方式公开招聘教学岗位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0人(详见附件1《河西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列表(2022年第三期)》,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硕士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20220307岗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20220308岗位(护理学1011)可不限院校范围。
4.年龄要求: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与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且能在相关网站查验。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列表》。
三、报名
1.分两阶段报名
第一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报名及相关工作安排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予以发布。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列表》进行查询,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河西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填写(电子照片一定要有);
(3)通过学信网查询到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相符的学历(学籍)信息的网页截图;
(4)应聘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电子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如“20220301课程与教学论张某某高校人才网”,发送至指定邮箱hxxyzp@163.com,联系电话:0936-8282011。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以下流程进行:
1.应聘者在现场领取已经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现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审核收存。
2.应聘者登录学信网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一致的页面,由工作人员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学历栏签字确认。
3.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工作人员查验收存:
(1)核对身份证原件,签字确认留存复印件。
(2)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署《应聘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承诺书》,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签字确认收存复印件。
4.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对资格复审是否通过加注意见。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取消其参加考核等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
四、招聘考核
1.时间地点:
2.考核分教学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进行,所得成绩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如果部分岗位还需安排实践能力测试,则教学能力测试与实践能力测试所得成绩各占考核总成绩的25%。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授20分钟简约课的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应聘者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践操作、创作等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者的实践操作动手能力;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侧重考核应聘者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人际合作、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3.考核采用百分制,每个环节的成绩现场公布。每一环节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均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核成绩将于考核结束当日22:00前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同时对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的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名单予以公示,并对体检事宜作出安排。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后,学校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原培养(工作)单位鉴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审批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批,
八、备案与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根据招聘实施推进情况,我校将适时发布补充公告,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河西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rsc.hxu.edu.cn/。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河西学院人事处电话:0936-8282011
河西学院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936-8284724
附件:
1.河西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列表(2022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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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sc.hxu.edu.cn/info/1154/15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