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编制外院士助理工作岗位人员,职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敏感度高,保密意识强,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热爱高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硕士及以上,已取得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或韩语方向)、翻译(英语或韩语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物理学等。英语方向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韩语方向须通过韩语六级考试(TOPIK-6),能够胜任日常外事活动的英语或韩语口译和笔译工作。其他专业要求大学英语六级(CET-6)550分或托福(TOEFL)100分或雅思(IELTS)7分及以上,或通过韩语六级考试(TOPIK-6),能够胜任日常外事活动的英语或韩语口译和笔译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姓名)。报名截止日期:
2.考核安排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体检与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4.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综合考察情况,由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人事处初定拟聘用的编制外工作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7-59750460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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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smce.hbut.edu.cn/info/1050/29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