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的需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现拟招聘4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面向报考2022年云浮市检察机关公务员岗位的考生,计划招聘4人。
二、招聘条件
报考2022年云浮市检察机关业务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但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委组织部等部门依照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组织岗位面试考察聘用。如报考人数未达1:3的比例,将从报考2022年云浮市检察机关行政岗位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通知递补参加面试。如果符合条件(含递补)的报名考生仍未达到1:3的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报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考生还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届生报考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6.熟悉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的应用;
7.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较好;
8.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关于递补报名的规定
如遇不符合招录条件的情形,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通知考生递补报名参加面试。
三、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政策规定执行(含薪酬、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21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电子正面照片统一发送至邮箱gdyajc390@163.com。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表。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gdyajc390@163.com。
2.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情况和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通知考生于7月25日前到云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报考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
五、面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参加考试。除有特殊规定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好并打印表格,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场:(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材料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2)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由招聘机关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参考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素,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云安检察”公布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40%和本次招聘面试成绩60%的比例,综合排名前四名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符合参加面试条件人员中按公务员笔试成绩和本次招聘面试综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对拟录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符合参加面试条件人员中按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本次招聘面试综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云安检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逾期以弃权处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确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6-8638526,咨询时间:逢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公告未尽事宜,由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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