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高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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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鞍山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高新区财务人员2名,综合执法(消防、防汛)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4102004410()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岗位简介、岗位要求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4111000时至202241324: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登陆。报考人员可在20224111000时至20224132400时登录登陆鞍山高新区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lnanshangxq/index.html#/index

4、填报信息。报名者应认真阅读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或使用谷歌浏览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5、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24121000时至202241417: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6、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241210:00时至202241424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务费减免条件

鞍山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扫描PDF);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461341095@qq.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24138:0015:00),办理考务费减免,申请考务费减免考生无须缴费。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盖章),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公告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

因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参照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次考试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由招聘方委托相关医疗机构,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录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的派遣制人员,由所在岗位部门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2、双重管理。所有招聘的派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员年度考评在上岗后所在部门统一领导下,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及劳务派遣公司联合进行。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1、财务人员岗位。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3100/月,缴纳“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2综合执法(消防、防汛)人员岗位。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2800/月,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九、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鞍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鞍山市外低风险街道(乡镇)()鞍人员,要上报来()鞍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查验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鞍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

十、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认真对照自身条件,按照要求诚信报考。

3.考生应遵守有关规定和考试纪律,在招考各环节中,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考生在此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要按照辽宁省及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5219961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410

附件:2022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xq.anshan.gov.cn/html/GXQ/202204/0164956165893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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