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江苏省宝应县拟面向国内高校选聘一批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1.选聘对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扬州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专升本、非统招或在职学历等。
2.选聘名额。12名,具体名额为:
(1)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3名,优先选聘地理学科紧缺专业人才。
(2)事业单位医学类岗位3名,优先选聘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等紧缺专业人才。
(3)县属国有企业岗位6名,优先选聘经济、审计、农业、城建规划、建筑工程、法律等紧缺专业人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为
3.应于
4.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人员(截至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综合考察、确定拟选聘人选、体检和复核、公示聘用等。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宝应党建(http://bydj.baoying.gov.cn/)、宝应县人民政府(http://baoying.yangzhou.gov.cn/)等网站查看岗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B),并及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byqnrc@126.com),邮件名为“岗位序号+姓名+院校+专业”。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具体岗位。
报名时间:
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推荐表;(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5)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奖励的证明;(6)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4.综合考察。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还需进行模拟上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体检和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7.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事业单位岗位选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教育类选聘人员由县教育局分配到四星级普通高中江苏省宝应中学,医学类选聘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分配到三级综合性医院宝应县人民医院,与相关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县属国有企业岗位选聘人员为企业性质,与相关企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宝应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2.事业单位选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参加工作3年内,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1500元、2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县属国有企业选聘人员实行年薪制,年收入大学本科生15万元以上、硕士研究生17万元以上、博士研究生20万元以上,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事业单位岗位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县属国有企业岗位选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4.选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跟踪管理,工作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择优纳入“宝地菁英”年轻干部培养工程。
五、纪律监督
1.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2.在选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0514-8828217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514-88290791(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选聘高校名单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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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bydj.baoying.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