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22年公开选聘43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共计17个岗位,招 43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浙江省重点高校,博士点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的温州,已有89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语重心长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摘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现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编性质

本次选聘的所有人员纳入高校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选聘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计划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3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专业等详见附件。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3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91720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6720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1720之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76720之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初评、资格复审及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温州大学官网发布。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72998416

资格初审时间:202272998616

报名网址:http://zhaopin.wzu.edu.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界面,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本次选聘中,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学校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进度,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招考专业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学校根据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选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若确实无法审核认定的,则由学校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确定。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应不少于计划选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若确属紧缺专业的,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后再确定是否开考。

(三)初评、资格复审及考核

1、初评。为确保后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将分岗位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后续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123根据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选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其余岗位按按计划选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遇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初评主要结合报考人员的专业专长、学业、实践经验、所获荣誉以及是否属于优先考虑的选聘对象等因素进行。选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初评环节,按照通过资格初审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温州大学官网统一公布,并将短信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即时登陆学校网站查看。未通过初评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初评成绩不带入考核环节。

2、资格复审

学校预计于8月中下旬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报考材料(如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实践经验证明、所获荣誉证明、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资格复审中,若应聘人员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报名表中的信息不符,则不能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的,需提供在读证明材料)。

3、考核。

1)岗位123的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初试为笔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计划选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复试对象,如遇入围复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复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再加试甄别。

2)其余岗位的考核方式和分数比例以下图为准,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再加试甄别。

用人单位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现场考核形式

学生工作部

4

心理咨询员

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

计划财务处

5

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教务处

6

系统管理员

专业技能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

信息技术中心

7

数据管理专技岗

图书馆

8

管理与研究岗

体育与健康学院

9

专任教师岗

专业技能测试(60%+试讲(40%

美术与设计学院

10

美术教学法专任教师

专业技能测试(40%+试讲(60%

音乐学院

11

声乐专任教师

专业技能测试(60%+试讲(40%

12

舞蹈专任教师

13

小号专任教师

建筑工程学院

14

建筑学专任教师

专业技能测试(60%+试讲(40%

15

实验员

专业技能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16

实验员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17

实验员

3)考核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3、应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应岗位均根据考核最终成绩(合格分数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温州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

2、拟聘用人员若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731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21231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境(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名称,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为准。

3、因岗位用人需要,聘用人员必须在入围体检通知公布后一个月之内报到。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出具书面证明。逾期不能报到或完成解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次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1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温州大学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

5、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598028

(七)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2、联系电话:各岗位咨询电话及有限地址详见岗位表。

如遇座机无人接听,请发至邮箱咨询,并注明联系方式。

3、学校官网:www.wzu.edu.cn

附件:2022年公开选聘(第批)岗位需求表.xlsx

温州大学

202272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c.wzu.edu.cn/info/1096/5767.htm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247884325 ,进微信群请加:gzgxrcw06)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高校人才网
百万硕博人的择业平台
高校直招
5000+单位官方入驻
简历直投
30W+职位一键投递
{{applyDialogData.systemTips}}
{{applyDialogData.resumeTips}}
+ 上传
+ 上传文件
立即续费
{{successContentUp}}
{{successContentDown}}
我知道了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职位投递成功!
微信扫码关注【高校人才网服务号】

求职效率翻倍

实时接收投递反馈
精彩活动抢先知晓
为你推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