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雅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雅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雅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雅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雅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雅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雅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雅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雅安市内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方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302室(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联系电话:0835-2236594。
相关资料:报考人员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雅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雅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或事业人员聘用审批(审核确认)文件;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盖鲜章,其中,市级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副科级以上职务(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任职的书面承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工作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按实际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并具体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排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考察、公示和调动
(一)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前2名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考察合格的,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
七、疫情防控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本次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考试、面试等各环节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
(二)前往报名(考试、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前往报名(笔试、面试)前,考生应提前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报名(笔试、面试)前48小时内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五)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报名(笔试、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报名(笔试、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报名点、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本次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对进入考察及公示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入我市市级部门(单位)或参加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调考试。
(三)办理调动手续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施行聘用制管理,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四)本公告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236594。
(五)此次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2232985。
附件:
1.雅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雅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雅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雅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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