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开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开江县实际,现就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其中:县级行政机关考调工作人员10名、参公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3名、党群序列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6名、政府序列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101名(城区中小学校教师73名、城区医疗机构医生13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分配见考调职位表(附件2)。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县级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党群序列事业单位、政府序列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对象为开江县财政全额供给在编在岗人员;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报考对象为开江县财政全额供给在编在岗人员;县级医疗机构中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报考对象为达州市财政全额供给在编在岗人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报考对象为达州市财政供给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乡镇教师考调城区中小学校必须满五学年;教师调入新学校工作必须满三学年。
5.报考卫生岗位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服务期须满六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服务期须满八年。
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教师资格证没有载明学科的,可由本人自行选择某一学科报考。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同时任教初中、小学学科的,可由本人自行选择初中、小学符合报考条件的某一学科报考;完全中学教师同时任教高中、初中学科的,可由本人自行选择高中、初中符合报考条件的某一学科报考。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
6.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含任职试用期)以及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职人员。
5.农村教师考调至城区中小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农村学校编制数五十人及以下,空编率超过10%的。
②农村学校学科专业教师配备率达不到70%的。
③在本校评定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未满三学年的教师。
④近五年因违纪违规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的;近三年有师德师风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
6.报考卫生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人员流动影响了编制所在单位正常运转的。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不是“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属于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晋升中级职称后在现单位服务未满两年,跨县、跨系统流动未满三年的;晋升副高职称后在现单位服务未满三年,跨县、跨系统流动未满五年的;晋升正高职称后在现单位服务未满五年,跨县、跨系统流动未满八年的。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开江县2022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考调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考调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局、县卫健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予以全县通报,且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考调全过程。
四、考试
本次考调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考试科目
城区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运用能力,共计100分。
卫生岗位笔试内容:卫生公共基础和卫生专业知识,共计100分。
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等,共计100分。
(二)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的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卫生岗位可适当调整为1:2,其他岗位则取消或减少考调计划。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加分
本次考调加分项目为报考城区教师岗位,按下列方式进行加分。
1.教学业绩优秀加分
①加分条件。报考者加分学科与报考学科相一致方能加分,否则不予加分;小学、初中报考者加分学科为2017年春季—2021年秋季期间参加了县教科局教学质量检测的学科,没有被县教科局教学质量检测的学科不予加分(有多次参加教学质量检测的,取成绩最优一次加分);
②优秀认定范围。在县教科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所教班(教多个学科多个班的,以最好的一个学科中最好的一个班)平均分约居同类学校同年级总班额的三分之一。
③加分办法。同类学校总班额三分之一的结果,按最接近3的整数倍确定具体加分的名次。如:13d3≈4.3,则取前3名予以加分;14d3≈4.6,则取前6名予以加分;21d3=7,则取前6名予以加分;24d3=8,则取前9名予以加分。其余以此类推。
④加分分值。将入围优秀的名次等分成三个等次,分别按5分、3分、1分予以加分。
⑤降低一个等次加分情况。对已入围第一、二等次加分但又任教多个学科多个班的报名者,若其中一个学科一个班的检测平均分同比为倒数三分之一位次范围的,则对其降低一个等次加分。对已入围第三等次的加分者,则取消加分资格。
2.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加分
凡在我县农村学校(含复兴小学辖区村小,东城小学辖区村小)工作满5年的教师,若申请考调的,从第6年开始每满1年加分0.3分计算,最多加3分。
3.表彰(表扬)、年度考核优秀加分
近5年(即2017年至2021年)期间荣获国家、省、市、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报考者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师德优秀教师、师德师能模范、十佳村小教师、支教优秀教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优教师、名优班主任等予以加分(近5年受到多次表彰的,以最高一次奖励加分)。具体办法: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受到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教育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市教育局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受到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按同级政府表彰加分。
年度考核优秀加分(报考者,提供县人社局核发的优秀证书为准)。近5年(即2017年至2021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按每次加0.5分计算(同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又受上级表彰的,不重复加分,选择加分较高的项目加分)。
各项加分总和保留两位小数,最高控制为10分,超过10分的,均计10分。
(五)成绩公布
城区教师岗位加分成绩在笔试前予以公布。本次考调所有岗位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在开江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考察
1.人员确定。考察人员按考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城区教师岗位以笔试成绩、加分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其他岗位进行加试。报考城区教师岗位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kaijiang.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递补。因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岗位成绩高低依序递补。报考城区教师岗位的不予递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试用两个月(城区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除外),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教师调动的,若已开学须在原学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后,再办理调动手续)。
考调职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资格准入相关规定,按照考入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方案重新参加岗位竞聘,享受新聘用岗位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调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2.在考调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的,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不符合职位条件的。
八、组织领导
公开考调工作由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考调工作在开江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考调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考调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8-8366731,监督举报:0818-8268288
县人社局:咨询:0818-8221057,监督举报:0818-8222318
附件:附件1:开江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开江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开江县2022年卫健系统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调医疗卫生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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