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资溪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一)选调范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县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专业技术岗位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资溪县卫健委2025年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
4.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具备调入、调出资格条件和岗位履职条件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递补(调剂)、试用和调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xi.gov.cn)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资溪县卫健委五楼501办公室。联系人:胡嘉雨。联系电话0794—5792536。
2.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资溪县卫健委2025年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21、2022、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情况一览表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6个月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与报名表同底);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县卫健委联合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面试资格,此次选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1.准考证发放: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统一安排组织现场面试,面试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五)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考核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①职称高者②全日制学历高者③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以档案记载为准)确定入围考核对象。
2.考核由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调取查阅拟选调对象本人档案,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六)递补、调剂
对因资格审查、考核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县卫健委决定是否递补,报县人社局核准后,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发布考核合格、入闱试用环节人员名单,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选调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县人事调配工作机制审批后,办理人员调动及聘用手续。选调人员岗位聘用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由县卫健委根据空岗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未尽事宜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5792536。
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资溪县卫健委2025年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资溪县卫健委2025年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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