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外的临时聘用人员。2022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人数、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根据科研项目组需求和应聘人协商确定。
四、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薪酬标准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单位按规定,为科研助理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至7月25日,应聘人员填写《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投送至相关岗位指定联系邮箱,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二)项目组(团队)自行组织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要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双重考核。
(三)项目承担单位委托第三方与拟聘人员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或由项目组(团队)与拟聘人员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nmj.ordos.gov.cn/tzgg_79391/202207/t20220720_3245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