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始建于1964年,是全国综合性兽医科学研究机构。研究所聚焦国家农业生物安全"主责主业",围绕"国之大者"抓主抓重,以重大动物疫情、人畜共患病、重大外来病等为对象,开展生物安全公共政策、基础理论、监测预警、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集成应用等全链条研究,为保障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
研究所现有在职职工137名,高级职称专家89名,硕博导师89名。建所以来,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成果70项;获得国家各类新兽药证书17项,其中一类新兽药证书4项。依托研究所建有国家防治血吸虫病参考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安全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禽疫病科学中心等10个科技平台,编辑出版《中国动物传染病学报》。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多次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文明单位。
根据研究所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5年度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 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职称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其他 条件 |
会计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下 |
负责单位日常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协助上级监督检查和项目审计;负责税务申报 |
2 |
社会在职人员 |
会计学专业(120203) 或会计专硕(125300) 或审计学专业(120207) 或审计专硕(125700) |
硕士研究生 |
无 |
35周岁及以下 |
具备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强度出差、加班工作,能随时出差;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常驻实验动物房等沪外基地 |
CNAS/ GCP管理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 |
承担所内CNAS体系改进、完善任务与全所生物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与评估 |
1 |
社会在职人员 |
兽医学(090600) 或生物学(071000) 或分析化学(070302) |
博士研究生 |
中级 |
40周岁及以下 |
有实验室管理、CANS申报、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等相关工作经验 |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 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职称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其他 条件 |
科研骨干(一)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下 |
开展病毒诱导免疫应答和免疫调控的机制及猪重要传染病疫苗的研发 |
1 |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
预防兽医学(090602) |
博士研究生 |
无 |
35周岁及以下 |
无 |
科研骨干(二)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下 |
开展家禽母源抗体抑制疫苗免疫机理研究,为研制新型疫苗提供理论指导 |
1 |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
预防兽医学(090602) |
博士研究生 |
无 |
35周岁及以下 |
无 |
科研骨干(三)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下 |
开发家禽疫病诊断和抗体检测技术,研发新型诊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 |
1 |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
预防兽医学(090602) |
博士研究生 |
无 |
35周岁及以下 |
无 |
科研骨干(四)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下 |
开展病原菌致病机制及防控技术研究 |
1 |
博士后出站人员 |
预防兽医学(090602)或免疫学(077802)或生物学(0710) |
博士研究生 |
无 |
35周岁及以下 |
有从事细菌致病机理或免疫应答机制研究经历 |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相关待遇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缴纳并享受五险一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公积金;
(三)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办理户籍落户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方式
即日起应聘人员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ssyrsc@caas.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应聘材料要求
(1)《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2,Excel格式);
(3)《承诺书(考生样式)》(详见附件3);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材料;
(5)身份证;
(6)申报“科研骨干”岗位的,除提供以上(1)-(5)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代表性论文首页等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7)申报“CNAS/GCP管理员”岗位的,除提供以上(1)-(5)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8)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出入境记录和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9)博士后人员还需提供博士后出站证明,或期满答辩通过可自主择业证明(由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要求写明进站时间及预计出站时间、是否符合所在单位出站条件、是否可以按时出站等相关内容);
(10)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公布的专业目录内的,需提供成绩单,考生可电话咨询,我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课程开设情况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以上各项应聘材料独立形成电子版并整体压缩成1个文件包,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文件格式除《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一览表》外,一律保存为PDF格式。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截止时间:
4.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未按规定完整提供应聘材料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收取应聘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其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专业名称与代码的审查,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wap/zyk/)的专业知识库信息。如遇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公布的专业目录内的,可根据本人提供的成绩单上的专业课程进行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依次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分别占考试成绩的40%和60%。
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为笔试合格。根据合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为面试合格。
具体考试安排以笔试、面试公告为准。
(四)考察与体检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深入了解考察人选情况,并对初审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认真复审,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考察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考察内容和标准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档案造假和编造招聘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统一安排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未按要求提供考察联系方式致使无法开展考察、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结果公示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院人事局审核后在研究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过程中提交的材料一般不予退还。
(三)相关招聘公告、考试通知和招聘公示等信息可在研究所网站上查询。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月路518号,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人事处
(二)联系电话:021-34293600
(三)联系人:刘老师;潘老师
(四)单位网址:www.shvri.ac.cn
(五)招聘邮箱:ssyrsc@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
相关附件
附件1-2上兽研-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CNAS岗位).docx
附件1-3上兽研-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科研骨干岗位).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hvri.caas.cn/zhxw/zhxwtz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