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高水平研究人员,提升我院
一、单位简介
山东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山东省委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建院以来,山东社会科学院深入实施科研立院、人才兴院、管理强院、开门办院战略,努力打造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高地、山东省委省政府重要“思想库”“智囊团”、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高端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特别是2015年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以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树立精品导向,不断提升服务省委省政府的能力水平,一流新型智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现设有15个科研机构、2个科辅机构、7个职能部门,5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个
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22年9月经
二、招收数量及选题范围
2025年我院拟招收3名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和3名非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学研究、文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社会学研究、儒学研究
三、招收条件
1.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能够保证在站科研工作时间,在站时间不少于21个月;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材料按要求以压缩包方式发至电子邮箱sdskyzp@shandong.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附件一般不超过5MB,以“脱产/在职博士后-研究方向-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栏(例:脱产博士后-经济学研究-某某某),报名材料原件须在考试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所需材料:
1.《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3.充分反映本人科研成就的相关材料,包括论著目录、重要论文情况,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资助、获奖励情况。
五、招收流程
我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适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研究确定拟录用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招收。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全年均可按需进行。
六、福利待遇
(一)
1.工资待遇参照我院正式在职职工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2.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97号),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在站时间每满一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3.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济厅字[2022]5号)及《〈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22]4号),在驻济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在站时间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出站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同时享受最高25万元的留济补贴;
4.在工作站期间每年2万元博士后基金课题,连续2年总计4万元;
5.在工作站期间(限2年)享受我院新进人员弹性奖励机制,连续2年最高可提供20万元博士基金课题经费;出站后通过公开招聘入职我院的,其在站期间享受的博士基金课题的发放年限(2年)累计计入院博士基金课题管理期;
6.在工作站期间纳入我院人才工程体系管理,获评“科研新秀”可享受10万元以内的出版资助;
7.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8.鼓励支持申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协助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5万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5万元)、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3万-5万元)、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最高15万元,对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博士,可申请“直接给予”)等。
(二)非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2年内),享受以下待遇。
1.在工作站期间每年2万元博士后基金课题,连续2年总计4万元;
2.以我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可享受创新工程各类奖励;
3.鼓励支持申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
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待遇按照博士后合作培养协议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1-82704664
联系邮箱:sdskyzp@shandong.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56号
附件
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人员申请表.doc(申请表下载地址: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sdass.net.cn/articles/ch00015/202503/e4923ff7-ba3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Do8tp32qxFz0Tb25O2HP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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