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5年3月招聘664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武汉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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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我局于20253月赴武汉设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且2024112025831期间毕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

(二)202411—20252月期间毕业的国(境)外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并须在20258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认证结果。

(三)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2.毕业时间要求。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国内普通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831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831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51231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5831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按第一点第(二)款要求执行。其余报考者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毕业生身份报考。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此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东莞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引进)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报考者的普通高校(国外、境外院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下同),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弧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专业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和《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中岗位要求专业的相近专业报考,要求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等,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2.岗位方向要求。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及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等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主修方向证明材料、或大学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应取得岗位对应专业和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义务教育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如:义务教育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语文教师资格或高中语文教师资格或大学语文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报考数学、物理、信息技术(编程方向)岗位和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

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5年师范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免试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时须提供笔试合格成绩单)。

上述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最后取得相应专业和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为2026331日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1)英语教师岗位。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英语教师岗位应具备专业八级及以上,或雅思7.0分及以上,或托福105分及以上;义务教育、初中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应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雅思7.0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如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如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本科岗位笔试网上确认——本科岗位笔试——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含研究生岗位现场报名)——面试(含试讲、综合素质评价、实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场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网上报名时间:20253911:00—20253141500;研究生岗位增设现场报名

2.资格初审。考生于2025315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本科岗位进行笔试网上确认后进入笔试环节。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53号),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和入职前后,考生按岗位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因填报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的不另行通知;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二)本科岗位笔试

1.参加笔试考试网上确认。报考本科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253141700—31517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确认环节才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确认后应诚信参加考试。

2.笔试

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技能,分学科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笔试时间:2025319930—1100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考点一般安排在武汉市内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3171500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比例入围资格复审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如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5倍比例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成绩不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算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和研究生岗位现场报名

报考本科岗位笔试达合格分数线并按比例入围的人员和研究生岗位通过初审的人员,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研究生岗位还可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仍需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考资料完成网络报名流程。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选择任一地点进行复审或报名,具体复审点和入校方式在报名系统首页公布,如有新的复审点也一并在报名系统首页公布。资格复审(现场报名通过)后应诚信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点(研究生现场报考)如下:

1.武汉大学:20253191430—1700,武汉大学信息学部1号教学楼313319320室;

2.武汉理工大学:20253191430—1700,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致远楼402403404教室;

3.华中师范大学:20253209:00—11:30,地址: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主馆。

4.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的纸质材料(与报名提交的材料一致),要求如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

3)本科段和研究生段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相关证明复印件,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5)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语文教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英语教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雅思证书、托福证书等;

6)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认证证书等),最迟可于2025831日前提供;中外合作办学的2025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报考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7)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四)面试

面试形式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评价、实操,考点设在武汉,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携带身份证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1.实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通用技术和中职专业课教师须加试实操。考试时间:2025320下午—21日。

2.试讲和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时间:2025322—23日。

3.成绩。面试各环节(试讲、综合素质评价、实操)成绩均为百分制,各环节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任一环节不达80分的均不能入围,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成绩当场签发。

面试成绩(普通岗位)=试讲成绩×6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

面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通用技术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试讲成绩×6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实操成绩×20%

(五)总成绩和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

总成绩(本科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入围人员要求各环节均达标,在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实操成绩顺序进行比对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六)体检

体检在武汉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市教育局会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咨询具体报考事宜,可通过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教育局所有。

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3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武汉专场岗位表.xlsx

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东莞市教育局

20253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edu.dg.gov.cn/jyzx/gsgg/content/post_4347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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