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医学会2025年3月选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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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精神,决定面向全市公立医疗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选聘范围及条件详见《2025年如皋市医学会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如皋市范围内医疗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具有市属三级医院护理部管理岗位上工作经历。

四、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一)试用期内;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三)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

(四)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五)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

(六)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可通过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公告栏查询选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1.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9办公室(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

2.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25年如皋市医学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采取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方式进行:

1.经历业绩评价: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按照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经历业绩评价分数*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三)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选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综合考虑被选聘单位意见。

因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总成绩的排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选聘单位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512783;纪检监督电话:0513-87199952。

七、纪律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选聘报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对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如皋市医学会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如皋市医学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content/be3480fe-e346-4e19-8e28-a353425306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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