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昌宁县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3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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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产业发展紧缺性专业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满服务期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员)报考此次校园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级及以上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3-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毕业年限及未就业,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3名,其中: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1名,昌宁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1名,昌宁县翁堵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昌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签订招聘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535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发布招聘公告,并在昌宁发布、茶乡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318日上午12:00截止。报名人员需将《昌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成PDF版文件,打包并按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毕业院校+联系电话,按照报考岗位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工作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特别提醒:若邮件未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及联系方式的视为无效简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现场报名时间:2025318(星期二),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云南农业大学西校区云农众创空间招聘大厅(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昌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需教育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以上材料需准备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可到资格复核时提供)。

2)每位应聘人员同一招聘单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接受来信、来电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资料等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评价量化评分择优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择优确定面试人员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时,主要参考依据如下: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和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1)学习成绩;(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计算机等级;(6)普通话水平;(7)外语水平;(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9)科研成果证明。

在确定面试人员环节,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比例不足的,在同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递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由考官现场量化打分,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3位面试考官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六)确定签约对象

在面试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招聘对象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于2025730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昌宁县福惠路29号,联系电话:0875-7130908),由本人自带《昌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健委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按规定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审核后,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

杨老师:0875-712084813987053147(工作电话)

昌宁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禹老师:0875-713031213577564667(工作电话)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75-787422515025080294(工作电话)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字老师:0875-7131399

中共昌宁县纪委昌宁县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1697

未尽事宜由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昌宁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

202535

附件【附件1:昌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附件2:昌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ncn.gov.cn/info/4280/91695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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