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使用全供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7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牧野大地、卫水之滨,位于豫北中心城市新乡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占地2450亩,建筑面积65.46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设有师范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交通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开设高职专业(方向)63个,目前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是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首批“河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先后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优秀典型案例全国20强”“中国技能大赛冠军选手单位”“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河南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全国技术能手8人,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职教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以及中原领军人才等各类优秀教师80余名。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31名教师。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
(五)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相对应的本科学历报考;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于
(2)报考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的审查情况说明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报名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edu.cn/)查看最新通知。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edu.cn/)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享受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专业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专业基础知识120分钟、申论150分钟。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申论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面政策热点、焦点等。主要测查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概括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文字写作水平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因缺考导致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低于3:1时,考试正常进行。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edu.cn/)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1)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还需出具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学籍表、毕业论文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学校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于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使用,未能实现争取或调剂名额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学校报到,由学校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学校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信息查询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新乡职业技术学院0373—3720926,372100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720022。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edu.cn/),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七、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学校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学校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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