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特聘岗位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岗位设置及名额
特聘岗位人员10名。其中:驻外招商人员3名,招商专班A类人员5名,招商专班B类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大专(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抗压能力,工作细致认真;
6.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驻外招商人员
1.能够适应长期驻外招商要求;
2.同等条件下,金融学、经济学、法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三)招商专班A类人员
1.能够适应经常性出差要求;
2.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3.同等条件下,金融学、经济学、法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四)招商专班B类人员
1.能够适应经常性出差要求;
2.形象气质佳;男性身高
3.同等条件下,金融学、经济学、法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特聘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原件资格校验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应聘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特聘岗位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材料、获奖(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成果(案例)书面介绍(附佐证材料)。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川内、川外应聘者均须提供原件校验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
5.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一)驻外招商人员
1.考试方式: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高于1:10,考试方式将采取: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
(1)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3.面试
(1)开考比例: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高于1:10,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该应聘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招商专班A类人员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
(1)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3.面试
(1)开考比例: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该应聘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三)招商专班B类人员
1.考试方式:履历业绩评价和面试。
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履历业绩评价
(1)履历业绩评价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履历业绩评价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1)开考比例:根据应聘者履历业绩评价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7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履历业绩评价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该应聘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履历业绩评价成绩于履历业绩评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4.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
(五)其他要求
1.笔试
应聘者凭《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提供笔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考场进行笔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定笔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
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提供面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分批分段进行面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面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体检
1.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认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考核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限内报到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且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年劳动合同含2个月试用期)后,派遣至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含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月2500元;年绩效考核奖金2—5万元,如因个人原因离职,则取消年绩效考核奖金。
(三)保险及福利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028-82272151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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