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化学与化工学院于2008年1月由原化工与能源学院和化学科学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的前身是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成立的华南工学院化工系和1960年创办的化学系。
学科方向
学院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是学校工程学ESI全球排名万分之一的主要贡献者。化学学科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ESI排名全球千分之一。
师资力量与科研平台
学院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名师等组成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拥有三个本科教学中心和十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参与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仪器设备总值超过3亿元。
科研成果
近五年来,学院获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国基重点重大)60余项,年均科研经费1亿元以上;发表三大索引论文3000余篇,其中在Science、Nature主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研究论文2篇,在化学化工顶级期刊Science子刊、Nature子刊、J.Am.Chem.Soc.、Angew.Chem.Int.Ed.、AIChEJ.等发表论文200余篇;授权专利1000余件,部分专利实施转让进行推广应用;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多项。
学科主要方向
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能源化工、新能源技术、节能装备技术、清洁生产工艺、绿色化工工艺、化工过程强化、材料化学、化学生物学、绿色化学、有机合成、催化化学、精细化学品、专用化学品、生物化工制品、医药健康制品、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等。
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
6.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7.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8.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聘任岗位
聘为准聘教授,事业编制;
同时,通过绿色通道聘任为学校“兴华人才计划”精英学者。
薪酬待遇
1.学校提供媲美港澳高校、极具竞争力的薪酬;
2.学院视工作业绩给予年度绩效奖励;
3.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优惠政策;
4.享受国家、广东省配套的个人生活补贴。
住房待遇
学校提供丰厚的安家补贴+校内租住房1套
(可长年租住,享受校内优惠租金)。
福利待遇
按教授标准,享受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公费医疗等各项福利待遇。
科研配套
除国家、广东省配套经费外,学校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优先支持组建团队,具有博硕导资格,保证博士、硕士招生指标,支持招收博士后(人数不限,学校全额资助)。
教研系列及博士后
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教师(长聘教授,准聘教授,准聘副教授);博士后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提升学科综合实力,推动学院教学科研发展水平整体提升,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学科的教学科研优秀人才。
招聘要求
(一)长聘教授:
(1)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3)学术水平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研究,并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
(二)准聘教授:
(1)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3)学术水平条件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创新能力强,学术发展潜力大,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
(三)准聘副教授:
(1)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最大不超过40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3)学术水平条件
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构想,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
注:学术水平特别突出者在年龄或工作资历等条件上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
相关待遇
(一)专任教师岗
(长聘教授、准聘教授、准聘副教授)优厚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
2.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相应职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对于高端领军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拔尖人才,薪酬可按“一事一议”商谈。
3.提供安家补贴,同时视校内房源情况提供公租房。
4.准聘副教授按副高标准、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按正高标准,享受社保、公积金、医疗等相关福利待遇。
科研支持
1.准聘副教授具有副教授学术头衔,聘为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独立开展学术研究。
2.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具有教授学术头衔,聘为博士生导师,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招收博士后,组建学术团队。
3.提供良好的科研空间和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4.权威专家指导申报国家、省市级各类项目。
子女教育
1.为子女提供华南理工大学附属中小幼优质教育资源。
湾区政策
1.享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其在广州市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14项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并在出入境、医疗、交通、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二)博士后岗
工作条件
1.学校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双一流”A类高校的国家、部省级高水平科研平台和科研条件;
2.在站满18个月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可参评博士后副研究员;
3.博士后出站后,可申请教研、教学、专职研究等系列岗位留校工作;
4.依托广州国际校区招收的博士后可额外获得20万科研经费。
生活条件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年薪可达55万元以上,成果突出的再享受额外资助。此外,学校鼓励各单位及合作导师提供额外支持和配套;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3.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
4.子女可入读学校优质附属幼儿园和实验学校。
5.出站后留粤工作,符合广东省相关政策的,省财政额外给予40万元住房补贴(3年)。
申请方式
1、有意向依托化学与化工学院申报海外优青项目的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haosun@scut.edu.cn,主题请标注为“姓名+申请海外优青+高校人才网”。2、有意向申请教研岗位的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和推荐信(3封)电子版上传到华南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链接如下:
https://zp.rs.scut.edu.cn/recruitWeb/a/zp/news/recruitPostInfo?postSeries=sci&postId=1211661164476366848
3、有意向申请博士后岗位的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haosun@scut.edu.cn,主题请标注为“姓名+申请博士后+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子邮箱:zhaosun@scut.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逸夫工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