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2019年成立艺术学院,以“小而精、高质量、有特色”为办学定位,按照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建设,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艺术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表现能力,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专业人才。
因工作需求,艺术学院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钢琴艺术指导(外聘)。
一、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
专业 |
岗位职责 |
学历要求 |
人数 |
1 |
钢琴艺术指导 |
专业及美育教学艺术指导工作 |
硕士及以上 |
2 |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师德师风,恪守学术规范;
3、应聘者应为钢琴演奏、艺术指导、钢琴室内乐专业方向,硕士及以上学历,国内外知名音乐院校毕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4、了解钢琴艺术指导教师的职责,能很好的完成日常教学、考试、艺术实践等相关工作;
5、对声乐、器乐作品有一定曲目量的积累;具有一定的即兴伴奏编配能力;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舞台合作经验;
5、有良好的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配合艺术学院、艺术教育中心开展工作;
6、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艺术学院的招聘专用邮箱:hustart_hr@hust.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按“艺术指导”+“姓名”+“高校人才网”的格式命名。具体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外聘教师岗位申请表》;
2、申请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者的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有则提供):需提供代表本人最高表演水平的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音乐会证明(演出节目单封面、封底、节目介绍);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奖证明;或正式发表论文的扫描件,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全文;
4、身份证或户口扫描件;
5、个人自荐信;
6、实习/工作经历任职证明(如有则提供)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请按照上述顺序于
四、支持条件和待遇
兼职人员根据个人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以课时费的形式发放薪酬。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59194
(周一到周五09:00-11:30,14:30-17:00,假期间以邮件咨询为主)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下载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艺术指导(外聘)申请表(填写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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