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批准,国际联合学院决定公开招聘院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七)具体学历资历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八)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具体条件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工作待遇
税前工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3500元/月;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人员4000元/月。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cic@dlmu.edu.cn,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高校人才网”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PDF格式扫描件。
4.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最多申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岗位招聘。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
(三)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该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核定。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心理测试和体检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在心理测试和体检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学院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批备案后,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劳务派遣制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应聘申请。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5290、0411-84725660
2.应聘邮箱:cic@dlmu.edu.cn
3.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国际联合学院
附件【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pdf】
附件【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附件4.亲属关系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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