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00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
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对于岗位表中所列出的专业需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所列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7.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其他报考条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但受疫情影响尚未参加面试的。
8.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岗位要求如下: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信息一致;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报考岗位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但受疫情影响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一致;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aofeng.gov.cn)及“宝丰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平台,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1.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2日8:30至8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064),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报考人员初次登录需先注册,点击“报名入口”或“考生由此进入”模块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点击“下一步”检查证件号码是否有误,无误后点击“开始报名”;
(3)报考人员登录后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点击“同意”;
(4)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后,点击“下一步”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页面;
(5)考生需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资料,报考岗位所需专业须与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对应,报考人员如实选择自己的所学专业;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可选择“境外留学”或“其他”填写相关信息,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确认本人报考信息无误后再次点击“下一步”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
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须上传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其他报考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栏按照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信息或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填写;“教师资格证编号”一栏填17位0;并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的其中一项。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6)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后,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从2022年8月2日8:30至2022年8月5日17:00。
按照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3.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
(1)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支付笔试考务费3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6日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减免考务费。脱贫享受政策户或城乡低保家庭,可免缴考务费,考生需在2022年8月6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备注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fxrlzy@163.com。
4.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宝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和《宝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成绩查询”可查询考试成绩。
(三)笔试加分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从我省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8日17:00前向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宝丰县兴宝二路智慧大楼342室)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宝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加分申请表》一份(见附件3)。逾期不提供的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平台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类专业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携带《宝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学科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提供的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零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三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便于核实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均只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在指定平台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宝丰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宝丰县教育系统。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者应及时关注“宝丰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要求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相关公开招考规定,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对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工作在宝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515951,0375—7056523
监督电话:0375—651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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