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200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237),是重庆市双高建设院校,学校前身是原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斌鑫学院。学校位于重庆高新区、西部科学城(双福新区),占地1350亩,全日制高职学生1.8万余人,学校开设7大专业群,40余个专业及方向。学校充分借鉴军队院校的教学经验和管理文化,整合地方院校教育资源,为电讯注入崭新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理念。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作为一所校企融合发展的技术型高校。办学以来,坚持类型教育,坚持“厚德为人、砺能立身”校训宗旨,坚持“全成教育”理念,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和人才强校建设,强化培养包括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服务国家成渝双城战略和“新重庆”建设,助力技能型社会建设,形成“一主(自主培养)、两翼(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三性(战略性、国际性和创新性)”的“双高”特色,促建了“校园景观化、教学智慧化、条件现代化和育人融合化”。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岗位是学生处处长/副处长1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3.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4.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线上报名:请应聘者将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教职工应聘申请表(附件2)填写完毕,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发送至陈老师招聘邮箱(未按照规定投递简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请应聘者选择最合适岗位投递简历,请勿投递多岗位和重复投递简历);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简历投递邮箱 |
陈老师 |
15808079268 |
996548187@qq.com |
【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面试;
3.考核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试讲、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4.心理测试:在面试考核当天组织所有应聘人员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5.考察复核:考核优秀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6.体检: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聘用:考察、审定合格者,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与咨询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党委组织人事部:陈老师 联系方式:15808079268
联系地址:重庆高新区西部科学城-双福新区学院大道65号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党委组织人事部
附件1: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25年学生处招聘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应聘条件 |
工作内容 |
招聘人数 |
1 |
处长/副处长 |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综合素养高,有部队团职以上工作经历或者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4.熟悉民办高校思政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5.具备担任该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解决问题能力; 6.不超过45周岁,能适应常住校值班。 |
1.负责学生事务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学生的教育管理、奖惩资助、安全与稳定及心理健康等方面; 2.制定和实施学生管理政策和制度,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3.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协同抓学风建设,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加强学生学业指导,组织各类学习竞赛活动; 5.协调各部门和学校之间的学生工作,确保学生事务顺利进行; 6.负责学生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和突发事件; 7.指导学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包括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大赛等; 8.负责学生管理团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9.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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