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增人社[2022]2号)的有关规定,荔城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公开招聘聘员,现制定聘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需求人数
(一)招聘岗位、人数:辅助管理类7名。
(二)岗位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愿意服从统一调配,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至2022年7月31日未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相应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3.近三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招考单位认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14:0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资料如下: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个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报名地点:荔城街道办事处主楼210室(地址:荔城大道148号,咨询电话:020-82618126)。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将调整职位要求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或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
(4)笔试加分项:
自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底,若参加荔城街职能部门、村、社区各项工作或活动,如参加防控疫情、核酸检测、垃圾分类、交通劝导等各类志愿服务事项,给予考生加分。加分事项由考生向有关部门、村、社区开具服务卡等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本人累计参加10次(含10次)以上的,加分3分;累计参加20次(含20次)以上的,加分6分;累计参加30次(含30次)以上的,加分9分;
②直系亲属三代,可对本人加分。累计参加10次(含10次)以上的,加分1.5分;累计参加20次(含20次)以上的,加分3分;累计参加30次(含30次)以上的,加分4.5分。
上述加分事项,本人与直系亲属不实行叠加,选取最高加分分数,并直接加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五)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社会实践表现、社会关系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用人选,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三)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荔城街道办事处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防疫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荔城街道办事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所有考生在考试前须出示绿色粤康码(穗康码)、防疫行程卡,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18126;监督电话:020-8261581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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