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9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二级单位。于2014年5月,正式迁入康巴什新址并投入使用。并于2015年1月与“鄂尔多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现在我院全称为“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加挂“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中心占地面
我院是一所开展全市妇女儿童群体保健、医疗、康复、科研及培训为一体的妇幼保健机构,是内蒙古妇幼保健学会理事会成员单位,同时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康复重点专科临床协作基地、中医儿科重点学科临床协作基地、脑性瘫痪中医诊疗重点研究室临床协作基地。负责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培训监督、信息统计、健康教育。曾先后荣获“爱婴医院”、“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爱心医院”、“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市红十字会先进会员单位”、“市总工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市妇幼保健院现开设的主要业务部门有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开展的特色业务有:母婴护理保健科、儿童康复、听力检测、健康体检、医学分子实验、小儿推拿等。
目前,我院正以保健为主导,以管理为保证,以服务为特色,推进管理创新,强化专科建设,坚持科技兴院,争取将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打造成我市专业、权威的妇幼保健机构。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为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岗位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为《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学历要求:具体见相关岗位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56号)要求,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报考相关专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我市卫生系统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或类似人员,包括试用期内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或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esfybjy.org.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职位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简章》)。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招聘岗位表》中,所有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
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招聘岗位数量按本年度招聘计划保留,可纳入本年度下一次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esfybjy.org.cn))上公布。
7.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各报考岗位具体测试方向以《招聘岗位表》为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esfybjy.org.cn)上公布。并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进入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见招聘岗位表,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招聘岗位表》中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本次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esfybjy.org.cn)公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20日内完成。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报市卫健委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卫健委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4.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卫健委审核后,市卫健委再报送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如对报考事宜进行咨询,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或下午15时至17时拨打电话0477-8591573进行咨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8591573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257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506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586927
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1).xlsx
(报名入口)http://exam.nmcyrl.com/exam/434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esfybjy.org.cn/contents/31/35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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