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对以下岗位进行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加入天津大学。
一、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硕士学位辅导员(福州学院)
招聘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编制类型:事业编制
招聘人数:1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二、薪资待遇: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
三、岗位说明:
硕士学位辅导员入职后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负责相关学院(部)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勤工助学、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就业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等。需要入驻男生宿舍,适合男性。工作地点为福州。
四、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报名方式:
通过“天津大学招聘系统”应聘,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新用户请先注册,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进行岗位申请。
六、信息备注:
天津本部与福州学院仅可选其一报名。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22-8535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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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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