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之江公证处地处杭州市滨江区。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招聘及要求
1.岗位名称:公证员助理。
2.招聘人数:若干名。
3.工作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0号威陵大厦二楼。
4.任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勤奋好学,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有驾驶证者优先。
(5)具备法律文书及公文写作能力。
(6)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公证相关业务知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工作性质
从事公证辅助事务。
三、薪资福利
1.薪资标准: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依照行业管理办法,按劳取酬。
2.福利标准: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假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应聘程序
请将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投递至邮箱:786669967@qq.com(邮件格式: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联系电话:0571-87713886,联系人:蔡女士(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内拨打)。
浙江省杭州市之江公证处
二0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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