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和《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力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人员1人,财务管理或会计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问题。
(四)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八)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立刻取消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1346637365@qq.com,报名邮件需以“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例:科研助理+张三+高校人才网)为邮件主题。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1份,应聘者需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按要求在表中粘贴近期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电子扫描件各1份(条件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和证书。
四、通知考试及考试方式
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请务必保证所留电话畅通)。
考试方式:由用人部门和人事处共同组织开展综合面试。
五、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按照国家工资标准和学校试用期人员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待遇,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二)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参照校内在编人员同岗同酬。
(三)本次招聘为非事业编制,学校每年将根据编制空缺情况,提供一定数量的岗位,按规定程序组织直接考核招聘或公招,为通过考核的人员办理编制手续。
六、联系方式
邮箱:1346637365@QQ.COM
地址: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
联系人:贾老师0816-6338224
人事处
附件【附件: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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