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区国有企业引才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1名。具体公示如下:
一、海口市龙华区涉农企业(筹)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董事长1名
(二)公司概况:海口市龙华区涉农企业(筹)建于2022年5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主要根据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乡村振兴建设和其他经营活动,运用公司现代管理体制、生态发展、资本运营模式,延伸和拓展乡村振兴产业链,整体推进龙华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岗位职责、任职要求、薪资福利详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业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个人网上报名、考核、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9时至2022年8月2日12时,应聘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网站: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101)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KB以下);
(8)其他证书和履历相关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我局通过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和“龙腾华彩”微信公众号通知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请考生持续关注。
(3)外地来琼人员交通、用餐、住宿费用自理。
(二)考核方式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2.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无领导小组讨论占60%,即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考察阶段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招聘各职位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名单向社会公布,列入考察人选的需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四)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聘用阶段
1、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区政府讨论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后,对聘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由区委任命。招聘企业与聘用人选签订试用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组织考察,认为本职位无合适的人选,报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该职位可以空缺。
2、对公开招聘的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均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胜任本职的,依法履行正式聘任手续。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的,按聘用协议予以解聘。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防疫工作具体组织另行制定方案,以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为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
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海口市龙华区涉农企业(筹):李先生15595989812
2.龙华区财政局(区国资委):0898-66711290
(二)投诉和举报电话:
1.龙华区委组织部:0898-66567950
2.龙华区人社局:0898-66568060
(三)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38761
六、本公示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及薪酬福利表
2.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报名登记表
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长按二维码可查看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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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notice/?doc_id=6063&EXAMID=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