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小学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增强工作活力、提高管理效能,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内教发[2010]33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深化我县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作风正、理念新、懂业务、善管理的小学校长队伍,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竞聘职位
和林格尔县部分公办小学校长、副校长若干名(以实际需要择优聘用)。
三、竞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四、竞聘条件
参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勤勉尽责,团结协作,群众基础好、威望高。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业界声誉好。
5.竞聘校长人员男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竞聘副校长人员男性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近三年考核为合格以上,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全县公办中小学任职两年及以上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副校长、教育局股站级干部,任职三年及以上的中小学环节干部均可参与竞聘(城镇小学副校长、乡镇小学校长可放宽到教师)。不同岗位任职可合并计算,任职及工作年限计算至2022年8月1日。
五、竞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符合要求的人员均可填报竞聘申请表(报校长人员可兼报副校长)。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下午17时。报名地点:和林格尔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71-7380781。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①《竞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获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三年及以上的中小学环节干部需学校出具任职证明(主要领导签字);⑦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严格审查并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
(三)能力素质考评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增加笔试环节。
(四)组织考察
采取民主测评、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竞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业绩、群众意见等方面的情况。
(五)拟聘人员确定
根据竞聘人员能力素质考评与考察情况,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任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竞聘工作结束后,所有小学校长由教育局统一颁发聘书,统一实行聘任制管理。每届聘期六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个聘期交流轮岗。副校长任期与校长任期相同,不称职的校长、副校长随时解聘。
(八)聘期内考核
所有小学校长与教育局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教育局依据学校综合考评细则,每学年对各小学分类进行考核评定,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任期目标的予以解聘。
(九)校长待遇
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以外,按照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并根据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分类分等次由教育局统筹发放校长、副校长奖励性绩效。
六、工作纪律
1.参与竞聘人员要做到诚信竞聘。在竞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竞聘资格。
2.竞聘工作要依法依规,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秉公办事、严守机密,严禁循私舞弊。
监督电话:0471-7191539
和林格尔县教育局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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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www.helin.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259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