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党校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专职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是中共乐山市委的重要部门(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是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进行党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智库。同时挂乐山市行政学院、乐山市社会主义学院牌子,是四川省首批确定为大专体制的市州党校之一。
二、考核招聘对象
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中共乐山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岗位条件(见附件1)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的专业名称应与《中共乐山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中规定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下载并如实填写好的《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信息表》(Word文档,见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另行通知)内携带网上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不真实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现场考核
1.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试讲和面谈现场考核方式,实行逐轮淘汰。现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和职业道德等。
2.专业知识测试、试讲和面谈每一环节均按百分制计分。若参加现场考核招聘人数超过考核招聘岗位名额6倍的,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6倍比例确定入围第二环节试讲人员;若参加专业知识测试人数未达到考核招聘岗位名额6倍但达到开考比例的,全部进入第二环节试讲。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确定入围第三环节面谈人员;若参加面谈人数未达到考核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全部进入第三环节面谈。在第一、第二环节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试讲题目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备。试讲和面谈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3.现场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分,面谈成绩占30%。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排序,试讲成绩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5.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的后续环节和程序。
(四)体检
1.根据考核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综合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主要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有关材料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4.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四川省和乐山市疫情防控要求,服从我校疫情防控安排,在考核招聘期间全程配合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防控措施以电子邮件告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后请随时关注自己的电子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或未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33-2119763。
3.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3-2178980。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附件1中共乐山市委党校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附件下载
附件2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信息表.doc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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