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急救中心位于扬州市黄金坝路31号,是我市唯一从事院前急救业务的公益性全额事业单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无经血传播疾病或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
4.热爱急救事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坚持上夜班。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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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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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取得相应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有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可放至40周岁(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中心定于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地点:扬州市急救中心黄金坝路31号,3楼306室,综合管理科。
2.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
(3)本人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
(4)提供2年及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6)扬州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7)有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五)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扬州市急救中心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1.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2.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自用工之日起按照规定缴纳五保一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等各环节均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带口罩、测体温,14天内无中高风险旅居史。
六、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扬州市急救中心三楼306室综合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4—80361685
联系人:吕女士
附:扬州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州市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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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hrss.yangzhou.gov.cn/rcm/yzjob/policy/policyList/getPolicyDetails/100142493004411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