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力量,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执法水平,经研究决定,区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阳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惠阳区卫生监督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其中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基于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尽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我所防控工作要求进入办公区。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hyqwjs@huiyang.gov.cn,现场报名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永兴路78号惠阳区卫生监督所二楼209室,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网上报名接收邮件时间截至2022年8月12日下午5:30。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慧霞陶明艳
联系电话:0752-3816088手机:13352619608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业务考核等方式分专业组织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所编外人员,其工资薪金标准待遇参照《惠州市惠阳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岗位工作方案》实施,住房公积金按照《关于印发惠阳区完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缴纳实施。
八、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将严格落实有关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对招聘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惠阳区卫生监督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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