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工作队伍,提升服务质量,以适应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身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于2007年5月11日经贺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015年6月根据《关于设立贺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贺编[2015]8号)有关规定,更名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9月2日根据贺州市编制委员会(贺编[2019]70号)的有关规定,加挂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是贺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管理,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场地设施、信息系统、政策咨询和综合服务。受委托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负责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国有林业产权等各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受理各类交易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中心拟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 |
业务窗口服务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 法律/计算机 专业 | 20-30周岁 | 性别 不限 |
开标区现场见证服务 | 1 | 法律/计算机 专业 |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较强,无违法乱纪行为,两年以内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中级职称的可视情况放宽年龄和学历;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行政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步骤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2022年8月5日前通过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简章。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7日,招聘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报名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地点:贺州市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八步区鞍山西路83-1号城投大厦五楼综合科)。
2.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1),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进行。
2.通过查看应聘人员资料、实际社会履历、工作能力、获奖情况和岗位匹配性,初步面试等内容,按1:3的比例遴选出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小于1︰3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招聘不足1︰3比例的,经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人。
4.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当场与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应聘者综合素质的优劣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违约情形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拟于9月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标准按照考录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7812(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联系人:李金玉)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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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gzyjy.gxhz.gov.cn/gzdt/t129026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