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紧缺人才目录(2022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台州中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考。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台州中学招聘全额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数 |
专业要求 |
高中通用技术 |
1 |
一级学科:机械类、机械工程类、自动化类; 二级学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三)具有高中通用技术教师资格证书。
(四)获得过相应学科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大比武一等奖或优质课一等奖;或同时获得过相应学科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大比武二等奖和优质课二等奖;上述获奖为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五)户籍不限。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
(二)资格审核
由市教育局和台州中学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考试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模式上课的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由台州中学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派人参与监督。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面试总分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聘(录)用,宁缺勿滥。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台州中学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录)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录)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五、其他事宜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境外学历专业和其他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可比照教育部相关目录中的专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新聘(录)教师在聘(录)用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在招聘各环节或聘用后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新聘(录)用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临海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新聘(录)用教师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周年。
(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时关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inhai.tzedu.net.cn/)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13757625854。
临海市教育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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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linhai.gov.cn/art/2022/8/4/art_1229397928_3810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