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办学品质,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经龙港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辽宁省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辽宁省公办中小学(不含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岗位及人数
遴选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符合遴选岗位的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葫芦岛市龙港区事业编制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7.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正常履职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教龄要求
公办中小学任教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年以上,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2.年龄要求
音乐和体育学科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其他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如果业绩突出(见“业绩要求”的说明),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初中岗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并具备相应学位。
小学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1)具有遴选岗位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遴选岗位学科相同。
(2)所学专业、现任教学段及学科要与遴选岗位相同。
5.业绩要求
参加遴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荣誉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指综合荣誉);
(2)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或学科带头人;
(3)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大赛中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业绩突出”是指以上三类荣誉级别在市级以上。
五、遴选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择岗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咨询电话:0429-3055821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遴选岗位。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0:00—2022年8月13日23:59,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2年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所在页);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相关荣誉证书;
(7)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所在单位出具的任教时间及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每位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lgqjszp2020@163.com邮箱。报名邮件以“遴选+姓名+岗位”命名。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审
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当遴选岗位与报名人数小于1:2比例时,所有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人选。当遴选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方案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名单将通过公告在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3.面试形式:微型课,时间15分钟,教材教具自备。
4.面试内容:遴选学科的课程内容。
5.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面试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得分当场公布。
6.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7.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送交到龙港区教育局人事股。公开遴选教师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到拟考察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八)择岗与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按遴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龙港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暂行)的通知》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政策落实相关待遇,原聘任职称保留不变,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名过程中,参加遴选教师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遴选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遴选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从报名到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报名人员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在组织实施遴选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遴选工作时间调整的,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确保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地开展遴选工作。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会在遴选各环节通知,请报考者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遴选工作。本公告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研究决定权在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8日
附件:附件1:2022年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附件2:2022年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gq.gov.cn/xxzx/gggs/202208/t20220808_1110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