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3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具备从事报考职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状况;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8.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方式
(一)职位查询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大小为
本次招聘报名和理论测试工作由中山市两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理论测试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法院的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重复报考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理论测试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
取得测试资格人员,可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理论测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试(含理论测试、面试等)、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一)理论测试
1.理论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
2.测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测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理论测试成绩入围考生中确定,理论测试成绩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的,按理论测试成绩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理论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地点:中山市技师学院(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2号),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及时在报名网站、我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和短信电话通知。
理论测试成绩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理论测试成绩,理论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请留意我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报名网站、我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和短信通知,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我院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网站、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短信信息。
面试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优先,如均未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我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如出现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未聘用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如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在1年内申请离职等情况的,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对应岗位未聘用的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报名人员关注广东省、中山市防控政策,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院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报名网站、本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我院可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0760-22588186、225886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附件1: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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