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隶属浙江省司法厅,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及法律服务、安全防范、应急管理等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下设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浙江省司法行政研究院、汽车驾驶培训中心。
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校,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2021年,成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课程思政集体备课公安与司法大类指定承办单位,入选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校建设单位。
因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特公告如下: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素养和能力。
4.年龄28周岁以下(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宜从事高校教育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7个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用人部门 |
职位名称 |
工作内容 |
专业要求 |
数量 |
学历 |
学位 |
性别 |
备注 |
应用法律系 |
法学教师 |
从事法学教学等相关工作 |
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管理类、政治学类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安全防范系 |
安防实训教师 |
从事专业实训室管理、安防和消防专业教学相关工作 |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安全保卫专业教师 |
从事安保教学等相关工作 |
法学类、社会学类、管理学类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
公共基础教学研究部 |
高等数学教师 |
从事高等数学教学等相关工作 |
应用数学、学科教育(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等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中文教师 |
从事大学语文、文学欣赏、应用写作教学等相关工作 |
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
警体教学研究部 |
体育教师 |
从事体育教学等相关工作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2.具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及以上者优先;3.田径(七项全能/十项全能)、体能训练专项优先。 |
教学系部 |
辅导员(思政教师) |
从事学生管理、思政教学等相关工作 |
专业不限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具有服役经历或警察类院校就学经历的,学历学位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法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wangfengmao@zjjy.com.cn(邮件名:姓名+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可一并报送。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部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
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人事部门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现场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体检录用
根据应聘者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学院关于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如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联系人:汪老师(电话0571-86918625)。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