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编制外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一)检察业务辅助人员(1人)
主要承担检察业务辅助性工作。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关法律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检察综合行政人员(1人)
主要承担新媒体运营、视频拍摄剪辑等工作。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优先录用。
(三)党建组织员(1人)
主要承担协助开展党建等工作。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中文类或有党建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五)其他不宜招聘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627号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新村对面,八一小学旁)503室政治部。
(二)网上报名将需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gbjzzb4582917@126.com并注明“招聘报名”。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现场报名: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其他相关辅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份、《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其他相关辅助材料原件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及招聘程序
由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再组织体检、政审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31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下乡或出差享受与检察干警同等标准差旅补贴。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5-4582917。
六、有关要求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议居住在贵港市内且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可选择现场报名,报名、面试当天需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建议居住在贵港市外人员选择网上报名方式,面试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绿码)、行程码。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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