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是福建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办学单位。因工作需要,学院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中国语言文字专业背景优先考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5.符合我省劳务派遣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学院教学秘书1名。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岗位要求:
1.男女不限,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能稳定留下长期工作的准备,有协作精神,能胜任行政管理岗位工作需要。
2.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3.能熟悉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性质为全职。
4.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网站(http://http://wxy.fjn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发送到报名邮箱316477419@qq.com,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文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若未取得,请提供预毕业证明)。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六、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文学院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文学院工作。
九、薪酬福利
1.工资: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2.所聘人员享有学院规定的编外人员相关津贴。
十、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院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465023。
4.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591-83419600。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学院邮编:350007。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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