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派遣制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要求 |
01 |
康复技师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针炙推拿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02 |
收费员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03 |
客服接待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九江市人才市场6楼考试科(九江市北司路109号)
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费50元,且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
2.报考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请考生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测量体温正常“两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区域,显示黄码、红码时禁止入内。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
当报名总人数超过70人且报名比例超过1:3的岗位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具体笔试时间等相关信息待报名截止后另行发布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面试时间:
4.当同一岗位人数出现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将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
2.体检项目及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详见体检公告。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九江人才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与九江仁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工作并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1个月。
01岗位工资为:底薪2000元/月+奖励性绩效=约4500元(扣除五险后)。
02岗位工资为:底薪2000元/月+奖励性绩效=约3000元(扣除五险后)。
03岗位工资为:底薪2000元/月+奖励性绩效=约2500元(扣除五险后)。
四、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执行,考生需认真阅读《九江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按要求执行。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西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有疑问可咨询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咨询电话0792-8323280)。
五、有关事项
1.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成绩保持1年,1年内如因考生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92-8393174
报名咨询电话:0792-8576818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二0二二年
附件【1: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jtl.com.cn/article/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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