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基层公共服务岗(乡村振兴宣传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年6月后毕业一年内未就业大学生、4050就业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45岁以下人员。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熟练操作电脑能力,口齿清晰,言语流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愿报名。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告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17:00时前。
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北大道6号315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选择网上报名渠道请发送报名资料到电子邮箱(JZQLJB@163.com)。
报名资料:填写《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个人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
2.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随机抽取1个项目,测试应聘人员对乡村振兴信息宣传方面的资料文书整理、材料初步加工等工作能力。
测试时间: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
考核录取: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1:2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和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评价名次,择优录取。
3.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政审方面由当地社区或原工作单位提供应聘人员表现材料或无犯罪记录材料,同步考察个人诚信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公益性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能适应的不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月薪2300元+中餐补助;正式聘用后月薪2600元+中餐补助+工会福利(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险费用等包含在内)。
咨询电话:0796-8222336。
本公告由吉州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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