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以下简称合作创新区)是由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共同开发建设、深化央地合作、优化结构调整、助力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新项目、新模式、新平台,致力于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特别示范区和东北对外开放新前沿。
合作创新区管委会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实行企业化管理,依照法定授权履行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责。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建设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有效激发合作创新区发展活力,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中层及以下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与人数见《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三)岗位任职条件:
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见《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履历评估-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公示-聘任。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9:00-2022年8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需填写《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插入近期彩色证件照,并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书、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确认时提交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任职要求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有任职要求的)、业绩和履历证明以及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等。其中,学历文件除学历证书外还须一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资料须整理为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所申报的部门名称-所申报的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大小在50MB以内),发送至报名邮箱dltpwgwh@163.com。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人多次发送报名邮件的,以最后一次发送的报名邮件为准。报名成功以收到电子邮件回执为准。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报名咨询电话:0411-39782055(工作日时间:9:00-17:00),联系人:何先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第三方机构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不足1:2的岗位将按比例取消。
(三)履历评估
第三方机构对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履历评估,根据评估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资格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不足1:2的岗位按比例取消。
(四)笔试
各岗位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以1:3的比例选取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2的岗位按比例取消。
(五)面试
面试统一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现场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也可视情况组织对应聘人员(全部或部分)进行复试,复试得分为应聘人员面试的最终成绩。
(六)考察与体检
各岗位综合考评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分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提出1:2的拟考察人选建议名单(招聘数量在2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2的比例或者没有合适候选人的岗位,本次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由合作创新区管委会指定体检医疗机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提出拟聘任人选名单,经合作创新区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合作创新区管委会机构性质为法定机构,管委会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
(二)聘用人员均为合作创新区管委会法定机构工作人员,不再保留原身份,不对应行政级别,一律与合作创新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协议。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所有聘任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三)园区薪资总额由合作创新区党委制订,合作创新区将为聘用人员提供较有竞争力的工资待遇。
(四)报名、资格审查、履历评估、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均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负责。
(五)本次招聘涉及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由合作创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docx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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