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是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农业部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科技部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项目单位;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项目单位。为了适应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地点:我校现有广州天河、广州白云、清远(省职教城)三个校区,应聘人员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7.具体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请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2年第三批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学校编制(非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
发送报名邮件后,若未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则视为未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基本情况表: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如有);
6.岗位表(附件1)中“其它要求”所涉及的材料:①工作经历:提供合同或工作证明或社保明细等证明材料;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中共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③大赛竞赛经历:提供奖状等证明材料;④一级运动员:提供一级运动员证书等。
7.其它证明:①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②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部门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留意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等事项。
六、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等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告。
七、体检
进行体检环节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九、聘用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十、相关说明或要求
(一)关于年龄时间界限计算问题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二)关于递补或增加个别招聘计划的说明。因拟聘人员放弃而导致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若参加面试人员人数较多且综合素质总体较高,学校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个别招聘计划,增加招聘名额可在同岗位或专业相近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复审、考试信息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五)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020-22014920,刘付老师
纪检室:020-22014921,王老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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