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工岗”招聘工作的通知》(吉市民联发[2022]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计划公开招聘“社工岗”共10人,详见《2022年龙潭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吉林市户口(或具有已建城区内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协议)。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自愿从事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胜任社区工作。
5.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人员;
4.全日制在校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城乡社区现职“社工岗”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龙潭区民政局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龙潭区民政局406室(龙潭区司法大厦)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22年龙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4张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持有吉林市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且在吉林市实际居住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房产证、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构成,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等。考生参加笔试时须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022年龙潭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100分,不设及格线,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加5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数(实际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考取社工证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龙潭区人民政府(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lo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民政局根据岗位情况,统一组织分配。由区民政局统一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协议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一届一签。签订协议书,试用期3个月(含在服务协议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补充录用
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招录单位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岗位,将按照本次招考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排名依次替补进行补充录用。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龙潭区民政局:0432-63041936
附件:1.《2022年龙潭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2022年龙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2年龙潭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龙潭区公开招聘“社工岗”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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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longtan.gov.cn/tzgg/202208/t20220822_1056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