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八湖镇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说明
本次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业务培训合格后,派遣至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党政办工作人员1人。
三、报名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具备一定语言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4、年龄不超过25周岁(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行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后,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
咨询电话:7388278、13280553906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39-2930808(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须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3)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5)《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带电子版照片);
(6)《诚信承诺书》扫描件(签名按手印);
(7)《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件(签名按手印)。
(8)相关资质证书(如有)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做成电子版打包上传至邮箱:1152321380@qq.com。邮件发送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
提报完资料须致电0539-7388278确认(确认时间为8:30-12:0014:00---17:00),未经电话确认报名无效。
根据提交材料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0的比例确定报名人员数量,超出数量范围的人员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提交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实行线下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入职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予以录用,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1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请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收到相关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服从面试组织方的统一工作安排。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应聘者留好备份。
七、本招考简章由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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