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山东省司法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山东省司法厅机关三级调研员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中央驻鲁和我省各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驻鲁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层或任职年限符合提拔中层副职条件人员;现任济南、青岛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班子副职、中层正职或任职年限符合提拔中层正职条件人员;现任省委委托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和其他设区市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班子成员或任职年限符合提拔班子副职条件人员;在中央企业驻鲁下属单位工作,比照省或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国有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现任五、六级职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5.研究生所学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一级学科。
6.从事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7.具备晋升三级调研员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8:00至9月7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山东省司法厅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推荐表》(盖章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开选调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压缩成1个压缩包后发送至sftgbyk@shandong.cn。邮件命名为:“职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邮件回复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谈。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资格审查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选调岗位。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主要测试信息化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信息化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中旬。笔试在济南市设置考点,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等参加考试。
(二)面谈
1.确定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谈人选。面谈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谈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选调计划。
2.资格复审。面谈前,对面谈人选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谈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谈。
3.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谈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2名。
五、考察和体检
省司法厅机关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人岗相适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组织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省司法厅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任职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任手续。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报考本次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81734
附件:
山东省司法厅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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