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省委编办批准在南京等各设区市分别成立检查分局,检查分局作为省药监局派出行政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及省局指定的药械化生产环节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等工作。因各检查分局(除徐州外)相关财务及综合管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财务综合岗位人员各1名,合计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检查分局编外财务综合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信用;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在准考证上注明,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短信或电话通知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考生须严格遵守居住地及笔试举办地疫情防控规定。具体防疫要求根据疫情实时变化及笔试举办地防疫政策情况,以通知为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在上述比例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及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排名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a.jiangsu.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于笔试成绩、排名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在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a.jiangsu.gov.cn/)进行公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存疑的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取得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书面认证报告。
3.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实施。按照制定的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实施方案执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与面试要求一致。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5%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安排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a.jiangsu.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1.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三)报名需填写及上传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3)上传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4)上传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5)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电子照片;
(6)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照片。
(7)上传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等)电子照片。
注: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资料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条件均视为报名初审不合格。
(四)报名初审确认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于报名系统内查询审核状态,确认是否通过报名初审,请应聘人员自查,如未通过报名初审,可在初审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辩。
(五)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待笔试时间确定后,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至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请保持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该岗位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初审截止前转报其他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
(4)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省药监局组织开展考察体检工作,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各检查分局根据制定的考察方案,按照考察的内容、方法、程序要求开展考察。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如安排递补,则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da.jiangsu.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由各检查分局安排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各检查分局从事财务综合岗位工作,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在单位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的,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应聘人员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立即解除关系。
薪资待遇:按照当地规定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执行相应检查分局财务综合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
七、招聘咨询
江苏省药品监督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273904、025-83273905(总)
具体各分局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招聘初审咨询电话:025-84687309、025-84687314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5-84687314
八、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接受招聘工作举报。
监督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监督举报电话:025-83273687、025-83273655
附件: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检查分局编外财务综合人员岗位表.xls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da.jiangsu.gov.cn/art/2022/8/25/art_65298_10587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