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阳高新区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其中检察业务岗16名,综合行政岗4名)。招聘信息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www.nysfq.gov.cn/)、南阳高新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nanyanggx.jcy.gov.cn)同期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南阳高新区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6.检察业务岗,报考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法律专业);
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聘用;
7.综合行政岗,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文秘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地级市及以上相关媒体发表过作品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相关事项将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南阳高新区检察院网站予以发布,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3日17:30,期间可登录两个网址,按照要求提交,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聘用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打印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公告要求(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考试内容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低、是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等确定排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和法律常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采用答题卡形式,需要考生携带2B铅笔
(二)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在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拟参加面试的人选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数比例未达到1:2时,按照实有人数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参加人数比例未达到1:1时,按照实有人数参加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南阳高新区检察院委托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
十、人员待遇及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月工资3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被聘用人员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南阳高新区检察院,南阳高新区检察院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www.nysfq.gov.cn/)、南阳高新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nanyanggx.jcy.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因个人未及时查看或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河南省和南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关注南阳市疫情防控动态和考试讯息,按照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暂缓招聘工作的,另行发布公告。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377-61166110
(四)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2919101
报名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1791796
监督电话:0377-62919080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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