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满足学校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应聘考生如是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在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满足学校专业建设需要,在专业领域造诣较深,具备教学和科研发展潜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四、待遇情况
(一)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采用“一人一策、一人一议”的方式。学校根据人才需求状况、人才所属类别以及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情况,动态研究确定引进费,具体参考标准请来电咨询。
(二)校内待遇原则上按照引进人才的职称对应确定,按照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发放。博士研究生在进校的前三年可以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3.简历中所列所有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专利成果、主要教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扫描件。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按照“姓名+所学专业+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cdtcrsc@126.com,应聘资料原件由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时交学校审核。
六、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发展及师资队伍规划,报学校研究后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考核
1.现场对考核对象进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面试考核。
2.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潜力、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等。考核结果报学校同意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同一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进行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划定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学校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的通知》(川卫重传函[2022]2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面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面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完毕后,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照引进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310319。
八、本公告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九、其他事项
(一)以上公告内容和相关待遇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二)对于本校紧缺专业的博士、海外归来的博士以及特别优秀的博士,待遇另行协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联系单位: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庞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20638;028-85326052
电子邮箱:cdtcrsc@126.com
附件【附件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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